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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收J9集团联结股权让渡款的进展布告

2013-08-29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J9集团科技    布告编号: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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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收J9集团联结股权让渡款的进展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布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齐全 ,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沉大遗漏。

 

        一、事务回首

        J9集团(以下简称“J9集团科技”或“公司”)201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销售J9集团联结股权的议案》 ,赞成以挂牌方式对表让渡公司J9集团联结51%的股权。2011年8月10日由湖北联结高新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结高新”)通过进场买卖方式 ,以1.117亿元成交金额拍得指标股权。因本次股权销售组成关联买卖 ,经公司2011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后 ,提交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一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买卖双方于2011年8月23日签定了《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让渡产权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产权合同”)。公司已经在合同约定期内收到联结高新支付的股权让渡首期款人民币5,696.7万元 ,并已办理落成商调换登记手续。2012岁暮 ,公司尚未收到联结高新应支付的股权让渡余款人民币5,47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交所指定媒体披露的布告 ,布告编号:2011-33、2011-46、2011-51、2012-42。

 

        二、事务进展

        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 ,公司经营班子屡次与联结高新积极协商 ,督促其推广付款使命 ,并礼聘律师凭据现实情况实时采取相应的保险措施。2013年6月21日联结高新向公司支付500万元 ,尚欠股权让渡余款4973.3万元。

        2013年8月28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让渡方J9集团科技、受让方联结高新、担保方武汉联结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结激光”) ,签定三方《和谈书》 ,进一步明确还款规划及相应担保责任。

 

        三、和谈内容

        经J9集团科技、联结高新、联结激光三方协商赞成 ,特就联结高新支付买卖价款及联结激光提供担保事宜 ,签定和谈如下:

      (一)联结高新承诺:

        联结高新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J9集团科技支付673.3万元。

        联结高新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J9集团科技支付1000万元及利钱(以4300万元为基数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推算 ,自2014年1月1日起推算至2014 年12月31日止。若联结高新在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 ,则利钱按日推算至现实清偿之日)。

        联结高新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J9集团科技支付1500万元及利钱(以3300万元为基数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推算 ,自2015年1月1日起推算至2015年12月31日止。若联结高新在2015年12月31日前支付 ,则利钱按日推算至现实清偿之日)。

        联结高新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J9集团科技支付1800万元及利钱(以1800万元为基数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推算 ,自2016年1月1日起推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若联结高新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 ,则利钱按日推算至现实清偿之日)。

      (二)J9集团科技、联结高新、联结激光三方一致约定于2011年8月23日签署的《保障担保合同》持续有效 ,且联结高新付款使命延期到2016年12月31日后 ,联结激光将仍按该《保障担保合同》之约定条款为联结高新提供担保。在此各方进一步明确的沉点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联结激光提供担保的方式为不成撤销的连带责任保障。

        2.被保障的主债权。被联结激光保障的主债权为J9集团科技凭据《产权买卖合同》及本和谈之约定(以下将前述二合同之约定统称“合同约定”)享有的 ,要求联结高新推广全数使命、责任、陈述、保障(蕴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权势:(1)支付渣滓买卖价款4973.3万元及利钱的使命;(2)联结高新违反“合同约定”使命、陈述、保障等时 ,所该当承担的责任;(3)联结高新凭据“合同约定”所负有的其他使命。

        3.保障的领域。联结激光保障担保的领域蕴含渣滓买卖价款4973.3万元与利钱 ,由此产生的违约金、侵害赔偿金 ,以及实现债权、实现担保权势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用度[蕴含但不限于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4.保障期间。联结激光保障期间为“合同约定”的联结高新主债务推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注:即至 2018年12月31日)。

      (三)本和谈与《产权买卖合同》或《保障担保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和谈为准。本和谈所述买卖价款均为现金人民币。

      (四)本和谈经各方加盖公章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3年6月30日 ,J9集团科技对该项应收股权款4,973.3万元进行个别认定 ,计提坏账筹备248.67万元。目前 ,该股权让渡款逾期未对公司经交易绩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醒

        截止本布告颁布之日 ,不能齐全排除受让方联结高新不按和谈约定推广付款使命的风险 ,和谈存在解除或不能推广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依规实时披露有关进展 ,敬请投资者关注 ,把稳投资风险。

 

        特此布告

 

 

J9集团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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